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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身试法的故事,以身试法有什么道理?

发布时间:2021年2月6日责任编辑:林小花来源:杂文月刊
  西汉时期,有一位公正廉洁的官员叫王尊。他很小的时候,父亲就去世了,他是由大伯抚养长大的。
  
  大伯家很贫穷,没有钱送他去私塾读书。可是王尊很爱读书,就把牛拴到私塾附近的树下,悄悄地在课堂外听先生讲课。渐渐地,王尊认识的字多了。当他看到书上那些清正廉洁的官吏的故事时,总希望有一天自己也能成为这样的人。
  
  一天,王尊对大伯说:“我想去县衙谋份差事,哪怕当个小衙役也好。”大伯说:“你这么小,而且又不懂刑律,人家怎么会要你呢?”王尊说:“我读了很多关于官员判案的故事,以后我多听多学就行了。”大伯经不住他再三央求,只得托关系把王尊送到县衙里当了一名衙役。
  
  在县衙里,王尊每天都认真听差,虚心学习,积累了很多刑律知识。一次,他随县令到太守府去办事,太守见他办事沉稳,便把他留在了太守府做文字工作。王尊利用工作之便,阅读了大量的书籍。由于他执法严明,得到太守的赏识,因此不断得到提拔,后来当上了安定郡的太守。
  
  那时,安定郡官匪勾结,官员们每天过着大鱼大肉的日子,百姓却是吃了上顿没下顿。王尊上任后,开始整顿吏治。当地有一个万恶的官员,不理会王尊的整顿,仍旧搜刮百姓,以身试法,最终被王尊捉拿归案。接着他又惩办了一批不为民做事的官员。不久,安定郡就变得像它的名字一样安定祥和了。
  
  无论是古代还是现代,遵纪守法是一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,特别是有一官半职的人,更是要严格要求自己,为人民做榜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