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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离的故事,李离伏剑

发布时间:2021年2月6日责任编辑:林小果来源:意林
  李离是春秋时期晋国的掌管刑罚的最高长官,一向秉公不阿,执法如山,视法律比生命更重要。
  
  有一次,李离在查阅过去的案卷时,竟发现了一起错杀的冤案,感到惶愧不已,他觉得自己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过,不但不配再做执法的长官,而且给国家的法律抹了黑。于是,立刻脱下官袍绶印,让卫兵把自己捆绑起来,送到晋文公的大殿前,请判处死罪。
  
  晋文公对李离这种严于律己的行为十分赞赏,也为他的诚心实意所感动。晋文公不但没有怪罪李离,还亲自为他解开身上的绳索。说:“官职既然有贵有贱,处罚也当有轻有重,再说这件案子是下面官吏弄错的,并不是你的罪责。”
  
  李离长跪不起,说:“臣下的官职最高,从没把自己的权力让给下属;平时享受的俸禄也最多,也并没有把俸禄分给下属。今天我有了过错,怎么可以把责任推给下面的人呢?现在出了错案,我理当承担罪责。还是请大王将我处死吧!”
  
  晋文公听了,不高兴地说:“照你这么讲,下属犯罪,上司有责,难道连寡人也有罪了吗?”
  
  李离回答:“我是掌管刑罚的最高长官,国家法律早有规定:判错刑者服刑,杀错人者要被杀。大王信任我,将执行国家刑罚的重任交给了我,而我却没能深入调查,明断真伪,以至于造成了错杀无辜的冤案,按法律我应受到处置,因此处死我是理所当然!如果我不自觉伏法,那法律的尊严还能受到别人重视吗?”
  
  说罢,李离猛地从卫士手里夺过宝剑,使尽力气朝自己挥去,顿时鲜血迸溅,气绝身亡。
  
  哲理点拨:李离以自己的鲜血和生命扞卫法律的尊严,实践了“在法律面前,人人平等”的思想。他的勇气和胆识是值得我们深思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