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词与词牌的含义、区别

发布时间:2021年6月29日责任编辑:张小石来源:杂文月刊
  就体裁而言,词是广义的诗歌的一种。古代的词,都合乐歌唱,所以唐、五代时多称为曲、杂曲或曲子词。由于词的句子长短不一,属杂言体,所以又有长短句的别称。
  
  实际上,词也有齐言(七言),并不都是长短句,而句有长短的诗,也不能叫词。词配乐,《诗经》的诗也配乐,汉魏的乐府诗也配乐,所以也不能说配乐的诗就是词。词所配的乐与《诗经》、乐府所配的乐不同,它是以琵琶为主要乐器的一种新兴音乐,称为“燕乐”(“燕”与“宴”通)。“燕乐”传入中原后,也受到民间音乐的影响,但其主体是自外传入的“胡乐”,旋律比较复杂。这样,原来整齐的五言、七言诗,就只能与一部分乐曲相配,而与那些大量结构参差的乐曲,就很难相配,于是依照乐曲的节拍而填制长短句的“词”应运而生。词从一开始就是齐言、杂言同步发展的。它要求不同的句数,每句又有不同字数与平仄,用韵上也很严格,用什么韵与何处用韵,都由乐谱规定。据此,倒是“曲子词”这个名词清楚地说明了词体的性质,表明了词与曲的关系。之所以又称为“曲”或“杂曲”,是单就音乐而言。
  
  词的名称,历史上还有称为“乐府”的,如苏东坡词最早的刻本就叫《东坡乐府》。又有称为“乐章”的,如柳永的词集称《柳公乐章五本》。还有“琴趣”(如《山谷琴趣三卷》)、“语业”(如《西樵语业一卷》)、“歌曲”(如《临川先生歌曲一卷》)、“别调”(如《后村别调一卷》)等异名。此外,宋人还有称词为“诗余”的,一般认为这是把词作为诗的余绪,这种说法并不确切,但这种称呼却是存在的。
  
  词体萌芽于南朝,形成于唐代,盛行于宋代,从“一代文学”的角度看,宋词代表了宋代文学的主要成就。
  
  所谓词牌,本是填词用的曲调名。最初,词都是配合音乐来歌唱的,有的按词制调,有的依调填词,曲调的名称就是词牌,一般根据词的内容而定。如姜白石的自度曲《扬州慢》,就是抒发作者对劫后扬州的黍离之悲的。后来,主要是依调填词,曲调名称和词的内容不一定联系,而且大多数词都已不再配乐歌唱,所以各个调名只作为文字、音韵结构的定式,即所谓“调有定句,句有定字,字有定声”。
  
  有些词牌,正名之外另标异名,如《念奴娇》是本名,《百字令》、《大江东去》、《酹江月》等为其别名。又有“调异名同”的,即数调同名,如《菩萨蛮》又名《子夜歌》,而另外还有《子夜歌》正调,与作为《菩萨蛮》别名的《子夜歌》完全不同。还有“调异句同”的,如《解红》、《赤枣子》、《捣练子》三调,均为五句:两句三字,三句七字,共二十七字,均押平声韵,但其平仄却不尽相同,不能视为同调。此外,还有“一调数体”即“调同句异”的现象,如《念奴娇》,在《词律》中把辛弃疾的“书东流村壁”作为“《念奴娇》正格”,列在前头,而把苏东坡的“大江东去”作为“别格(异体)”,列在后面。
  
  词调还根据字数的多少,分为小令、中调、长调,《填词名牌》规定:“五十八字以内为小令,五十九字至九十字为中调,九十一字以外为长调。”《汉语诗律学》分为两类:“第一类是六十二字以内的小令”,“第二类是六十三字以外的慢词”。
  
  又因分段的关系,还有单调、双调、三叠、四叠的区别。词的一段叫一片或阕,不分段的叫单调,如《如梦令》;前后两片的是双调,如《念奴娇》,两片之间空一字;三叠即分三段,如《兰陵王》;四叠即分为四段,只有《莺啼序》、《胜州令》二调。双调最常见,通常上、下片字数相等或相近,平仄也大致相同。上、下片字数、平仄不尽相同的,下片的头一句叫“换头”或“过遍”(“过片”)。
  
  词调因音乐节拍不同而分为令、引、近、慢四类。它们和字数多少无必然联系,但在字数上仍有大致的区别。即:令词一般字数较少,近词和引词一般都长于小令而较慢词为短。慢词大多是长调,如《卜算子慢》,是慢词中最短的,还有八十九字。这只是大略而言,并不是绝对的。以令词来说,《胜州令》就有四叠,长达二百一十五字。
  
  有时调名以下写出词题或小序。如毛泽东的二首《沁园春》,一标“长沙”,一标“雪”,这就是词题,表示分别咏“长沙”和“雪”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