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 主页 > 故事大全 > 文化常识

清朝内务府简介

发布时间:2022年11月20日责任编辑:林小果来源:小说月刊

  顺治帝入关定都北京后,即设立了内务府,以管理宫禁事务。顺治十一年(公元1654年)裁撤,康熙即帝位后又重新恢复。内务府衙门当时分“内务府堂”(简称“堂上”,又称“本府”)及所属“七司”、“二院”等,总机关称“总管内务府衙门”。其最高官员为“总管内务府”。所属“七司”是:御用监,系为内务府掌管府藏及出纳总汇的机构;尚膳监,掌内务府所属武职官的铨选、任用及围猎、捕鱼之事,顺治十八年改为采捕衙门;钟鼓司,掌内廷礼乐并考核太监品级,顺治十三年改为礼仪监,顺治十七年又易名为礼仪院;内官监,管理内务府帑项出纳及庄园地亩之事,顺治十七年易名为宣徽院;借薪司,掌宫廷缮修工程事务,顺治十八年易名为内工部;三旗牛羊群牧处,掌牛羊畜牧事务;尚方司,掌审拟上三旗的刑名案件,顺治十一年设,十二年改为尚方院。所属“二院”是:御马,掌“御用”马匹,顺治十八年易名为“阿敦衙门”(阿敦系满语,意为马群);鞍楼,是制备兵具、器械的机构,顺治十一年易名为兵仗局,顺治十八年又改为武备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