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孟子没有主张“性善”论

发布时间:2021年6月3日责任编辑:吴小东来源:新华文摘 标签:孟子
  历来学术界一直公认孟子主张性善论,大多数人也对此深信不疑。但实际上这是对孟子思想的错误认识。
  
  孟子所处的时代,人性问题已经成为热门话题,出现了立论各异的学说。据《孟子·告子下》载,当时已有“性有善有不善”、“性可以为善,可以为不善”、“有性善,有性不善”等各种不同的说法。孟子之后还有荀子的“性恶论”,商鞅和韩非的人性“好利恶害”等观点。这些人性学说基本上都是以人的“食色”等自然生理属性来定义人性的。唯有孟子的人性论独树一帜:他对人的自然生理属性和社会道德属性作了严格区分,认为前者只是“性”,后者才是“人性”。
  
  孟子是在人与动物的比较中界定“性”与“人性”的。他所说的“人性”就是“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”,包括“人皆有之”的“恻隐之心”、“羞恶之心”、“辞让之心”和“是非之心”。他认为,凡是人,都有这“四心”,没有这“四心”的就不能算作是人。可见,“四心”就是人之所以为人的本质之所在,亦即人性的具体内容。
  
  人除了具有与动物不同的“四心”之外,还有与动物的相同之处,孟子说“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几希”。但他并不把这些看做人的本质属性,因而也不认为它属于“人性”,只称之为“性”。“口之于味也,目之于色也,耳之于声也,鼻之于臭也,四肢之于安佚也,性也。”他所说的“性”显然就是人的生理欲求,即人跟动物相同的自然属性;而“人性”,则是“人之所以异于禽兽”的道德属性,集中表现为能够把人和动物区别开来的仁义礼智等善德。为显示这两者的不同,孟子在称“人性”时,通常总是在“性”之前加上“君子”、“其”等限定语,以免与表明人的“食色”等生理欲求的“性”相混淆,如“君子所性,仁义礼智根于心”,“存其心,养其性,所以事天也”,“尽其心者,知其性也”。
  
  孟子对人的“人性”与“性”,是有着严格区分的。他说:“人之有道也,饱食暖衣、逸居而无教,则近于禽兽。”一味满足人的“性”(自然属性)而不进行道德教化,人就会变得跟禽兽相差无几,“性”是陷人于不仁不义的罪恶之源。因此,一提到“性”和“欲”,他就告诫人们要“忍”、要“寡”;而一谈起“人性”或“四心”时,则视为“善端”并赞美备至,极力主张要“养”、要“存”、要“扩充”。由此可见,“性”和“人性”在孟子心目中是泾渭分明、不容混淆的。他所主张的实际是“人性善”而非“性善”。对于表明人的自然欲求的“性”,在他看来不仅不善,甚至可以说是“性恶”了。孟子从“人性”为善端,“性”为恶源的认识出发,进而提出扩充善端、抑制恶源的道德修养原则。
  
  因此,孟子所主张的并不是“性善”论,而是“性恶”论和“人性善”论。